2022年3月17日 星期四

永續森林經營發生的二三事...尊重原住民族相關權利的FPIC

森林經營機構的經營作業活動,在尊重原住民族相關權利的議題上,可以參考
FSC FM準則: 

3.2 The Organization shall recognize and uphold the legal and customary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 to maintain control over management activities within or related to the Management Unit to the extent necessary to protect their rights, resources and lands and territories. Delegation by Indigenous Peoples of control over management activities to third parties requires Free, Prior and Informed Consent.

組織應認知並支持原住民族合法與慣有的權利,以維持原住民族對經營單位內或與經營單位相關的經營活動必要程度之管控,以保護其權利、資源、土地及領域。原住民族將其經營活動管控權利託管給第三方時,需在自由意志、事前及告知同意下 

這個森林經營準則的重點要求森林經營機構的經營活動,有涉及到原住民族合法與慣有的權利時,需先認知並支持這些權利,在進行有影響原住民族相關權利的經營活動時,需先進行完成自由意志、事前及告知同意(FPIC)

 一般而言,經營單位先要確認其林地範圍內,是否有原住民族或受經營活動影響的原住民族,包括隔鄰的原住民族。以主動邀請原住民族、相關單位專家參與,並以書面文件及/或地圖標示方式確認原住民族的合法、慣習的擁有權,森林資源與生態系統服務使用權、責任。在申請FSC FM驗證時,需要提供這些證據紀錄,並簡要說明這些權利與確認的方式。

經營單位在確認這些原住民族的相關權利之後,需進行自由意志、事前及告知同意(FPIC)”,才能進行有影響原住民族相關資源、權利、傳統領域的經營活動,這是對原住民族擁有相關權利的尊重。FPIC的內容為能確保原住民瞭解資源的權利及義務,需告知原住民FPIC同意的資源在經濟、社會及環境的(即成本與利益的分享)價值、告知原住民為保障其權益、資源、土地及領域可以提出暫停或修改原先經營活動。最後要能告知原住民現在進行及未來規劃的森林經營活動。


2021年12月7日 星期二

永續森林經營發生的二三事...國際森林驗證組織經營系統的信度與效度

在國際森林驗證的實務上,稽核員主要是要驗證組織經營系統,在經營上是否一致、穩定及有效達成永續森林經營的目標? 例如:一個林區管理處,下轄四個工作站,當各個工作站有採伐作業活動、林道或作業道維護/修建活動、保護區/保留區的經營活動時,它們的作業程序是一致的。同時經過一年或五年,他們的作業程序是一樣穩定的,這就是所謂的高可信度(Reliability)的森林經營。例如下圖,右上及左上的靶所示。

但稽核員在驗證組織的永續森林經營系統時,是期望見到下圖左上的靶:組織的永續森林經營是信度高且效度也高。

在台灣,森林的經營是要遵從法規,政策等,尤其是國有林的經營。因此在各個林區管理處與工作站,他們的經營活動,作業程序是一致、穩定的,也就是經營可信度高。早期國有林的經營,尚未導入永續經營概念時,可能處在圖右上的靶:信度高但效度低。這裡所謂的效度(Validity),就是我們的森林經營方式,是不是能有效地達到我們想要的永續森林經營?套一句我們經營者常講的一句話我們的森林經營都有做,但沒到位

近幾年,台灣國有林的永續經營,已有十足的進步,有些林區管理處已導入永續森林經營概念,並內化於他們的作業程序中,經過驗證後,是可確認,這些林區管理處的永續經營是屬於圖左上的靶:信度高,效度也高。所以期待,未來每個林區管理處、每個工作站或事業區的永續森林經營,均能達到圖左上角的靶:信度高,效度也高。

2021年11月10日 星期三

永續森林經營發生的二三事...國際森林驗證指標的使用(勞工安全與衛生H&S)


森林經營機構要申請
FSC FM驗證時,組織應表明維持或強化勞工之社會及經濟福利。這可以參考FSC FM原則2,其中:

準則2.3 組織應執行健康與安全實務,以保護勞工免於職業上的安全及健康危害,這些些實務應按經營活動之規模、強度及風險的比例,達到或超過國際勞工組織對於森林作業安全與健康實務規範之建議。

The Organization shall implement health and safety practices to protect workers from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hazards. These practices shall, proportionate to scale, intensity and risk of management activities, meet or exceed the recommendations of the ILO Code of Practice on Safety and Health in Forestry Work.  

因此FSC按國際勞工組織的要求(以最嚴格的為準)清單,做為指導稽核員在實地訪查期間,針對勞工健康和安全(H&S)相關,應評估的關鍵項目。詳述如下:

1.    一般區域的作業活動:

在開始作業活動之前進行風險評估和 H&S 規劃的證據、明確職責分工(監督、檢查、第一反應者等)、工人、承包商、監工等之間的溝通與協調、急救(所需的材料類型、所知位置、檢查頻率等)、一般緊急程序和疏散&評估計畫、標誌、已製定涵蓋正在開展的所有作業活動的操作程序、其他立地的指引(陡坡、天氣條件、架空纜線、其他特定危險……)

2.    勞工:

適合工作任務所需知識和備妥工作程序、提供免費、警示及適當下之個人防護設備 (頭、眼睛、耳朵、手、腿、腳、適宜的服裝)、良好的工作安全習慣(例如:當暫停工作時,停止引擎、安全帶等)、具備疏散計畫和緊急程序知識、事故記錄、急救(基礎培訓,急救包的取得)、聯絡方式和遠端工作程序、特定技能和培訓(例如:適宜的培訓、證書等)、工作條件(可調整的工作時間和時程表等)、可維修/防護/住宿類似設施、若無法獲得公立服務下,可獲得的醫療照護

3.    機械檢查:

有培訓並能示範安全使用和操作的知識(例如:鎖閉)、機械和零件的一般狀況,包括安全裝置、必要額外的材料(例如:滅火器、額外儲藏空間、標籤、把手以及其他額外的安全/符合人體工學的功能等)、維護和檢查頻率、適當的內務管理(例如:正確存放工具、整潔的工作空間、沒有障礙物等)、急救箱

4.    燃料運輸和儲存:


到位的安全處理培訓和程序、適當的設備和材料、驗證憑證(到期日期、標準測試等)、適宜的標示(標籤、警告等)、緊急程序和物品、急救箱


5.    車間:


與正在進行的作業活動相關的設備和貯存、獨立的維修隔間和通風(如果適用–例如:焊接)、適宜的標示(標籤、警告等)、急救箱


6.    勞工營地:


適宜和安全的位置、緊急程序和疏散計畫,包括:聯絡和交通、符合法規要求的裝備和設計(例如:一氧化碳和煙霧探測器、通風、消防出口等)、宿舍和儲物櫃(足夠的隱私、工人數量等)、食堂、廚房(設備、訓練有素的人員、均衡的營養)、食品倉庫、充足的乾淨水供應、衣服清洗和烘乾設施、獨立的衛生設施、一般物料儲存、休閒區、危險物料的區隔和適當儲存、妥善管理和控制囓齒動物、昆蟲等。


7.    化學藥劑使用與儲存:


具安全處理和儲存的風險與程序的培訓、表明盡可能減少使用的努力和意識、適當的儲存(適用的單獨隔間等)、使用適宜的化學品(注意毒性水平、有效期、批准的產品等)、有關產品的足夠資訊(標籤和警告等)、適當的個人防護設備的可用性和使用、緊急程序和設備(安全洗滌場所等、急救(物資供應和良好的條件)、正確處置(未使用的產品、設備和材料)


8.    交通運輸:


道路設計和條件、為勞工提供適當和安全的交通工具、標誌、通訊、遵守法律要求(例如:限速、安全帶、證照等)、根據需要制定特定的工作程序(例如:超大車輛、天氣條件等)


9.    手動和鏈鋸砍伐:


能示範適當的砍伐技術知識、能示範如何正確使用鏈鋸的知識,包括伐木工具、能示範安全工作習慣、使用適當的PPE(安全帽、眼睛保護、耳朵保護、合適的衣服、手套、安全褲、安全靴)、鏈鋸配備適當的把手包括前後把手護罩、開/關和鎖定系統、防震系統、斷鍊和保護、進行橫切時,用於固定的保險槓、急救(基礎培訓,易於取得且狀況良好急救箱)



見勞工組織表11998年)(https://www.ilo.org/wcmsp5/groups/public/---ed_protect/---protrav/---safework/documents/normativeinstrument/wcms_107793.pdf )

2021年10月27日 星期三

永續森林經營發生的二三事...國際森林驗證指標的使用(社區關係)

森林經營機構要申請FSC FM驗證,需貢獻協助維護或強化當地社區的社會與經濟福祉。這可以參考FSC FM原則4,如下: 

原則4:社區關係 COMMUNITY RELATIONS

The Organization shall contribute to maintaining or enhancing the social and economic wellbeing of local communities.

組織應貢獻協助維護或強化當地社區的社會與經濟福祉

 

這個國際原則的重點要求森林經營機構,應協助維護或強化當地社區的社會與經濟福祉。跟原住民原則要求類似,首先就是確認,接下來就是保護社區的權利、資源、土地、領域等。

經營單位在所經營的範圍內要確認有無社區或受經營活動影響的社區,並提供保護,若有合法與慣習權的爭議,則要有解決程序。需合理提供對於社區居民、承包商、供應商的雇用、訓練及其他服務機會,這些服務機會的提供,例如交通運輸、保健室醫療、道路的維修與闢建。於社區或地方報紙公告聘人啟事。除此經營單位還需與社區,商討如何促進當地社區經濟與社會的發展,例如:協助社區行銷管理所驗證農林產品、提供協助社區參與當地政府舉辦的社經促進活動(例如:農產品促銷)、社區捐助、鋪路造橋等。以上都是經營單位對社區的正面社會經濟的影響。

另外,為了避免、降低經營活動對社區之社會、經濟造成負面影響,經營單位在經營作業活動前,應主動聯繫社區,溝通確認,並做社會、經濟之影響評估報告,提出有效能避免、降低經營活動,所造成的負面影響措施。

負面的社會經濟影響,包括例如:影響當地小農或當地小型企業的收入、增加地區的失業率、居民外移、道路交通事故增加、合法財產的傷害與損失。要降低負面影響的措施可以是雇用退休工人、當地居民、林農、協助地方政府振興當地社會與經濟發展。經營活動,若對社區財產、居民造成損傷,則需有公開並可取得的補償申請程序。另外對於社區的文化、生態、經濟、宗教或精神層面的跡地的判定以及保護措施,或使用社區知識、智慧財產權均與遵守原住民的準則相類似。 

2021年10月1日 星期五

永續森林經營發生的二三事...國際森林驗證指標的使用(關於原住民族的合法權與慣習權)

森林經營機構要申請FSC FM驗證,需表明支持原住民族可能受經營活動影響土地之合法權與慣習權。這可以參考FSC FM原則3,如下: 

原則3:原住民族的權利 Indigenous Peoples’ Rights The Organization shall identify and uphold Indigenous Peoples’ legal and customary rights of ownership, use and management of land, territories and resources affected by management activities 組織應確認並支持原住民族在受經營活動影響土地之合法權與包括擁有、使用及經營其土地、領域及資源之慣習權。 

    這個國際經營原則的重點在確認並支持原住民族的合法權與慣習權。因此經營機構應在經營的林地範圍內,以主動諮詢方式確認是否有原住民族或受經營活動影響的原住民族。當然訪談諮詢對象,以當地原住民、相關單位例如:鄉、鎮公所,以及專家為主,以書面文件及/或地圖方式確認標示,並簡要說明確認的方式。 
    
    經營機構若發現其經營活動會影響原住民族的合法權與慣習權,即需啟動在原住民族自由意志下、優先、告知、並同意(FPIC)的程序。FPIC是包括:允許、修改、暫停經營機構的經營活動、及撤回同意的權利。所以在有影響原住民族之林地進行經營活動時,原住民族有主動被告知在何時、在何地有進行經營活動以及如何要求經營活動修改的權利。若原住民之合法及慣習權利被經營活動影響或違反,則經營單位需有爭議衝突解決程序以解決合法及慣習權的爭議。     
    
    經營機構啟動執行FPIC是要能確保原住民瞭解其對資源擁有的權利及義務、告知原住民所同意的資源在經濟、社會及環境的(即成本與利益的分享)價值、告知原住民為保障其權利、資源、土地及領域可以提出暫停或修改原先經營活動。最後要能告知原住民現在進行及未來規劃的森林經營活動。原住民託管的權利、資源、土地及領域需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內容包括:效期、重議、續約及終止的規定,協議可以書面亦可以口頭上的協議。除上述原住民權利、資源、土地及領域的保護條款內容,亦可以包括使用原住民知識、智慧財產權、監督經營機構遵守協議的條款、爭議解決條款、及特殊文化、經濟、生態 、精神或宗教跡地的保護條款等。 
    
    經營機構也要能認同並支持「聯合國原住民權利宣言(2007)」及「國際勞工組織第169號公約(1989)」,所謂支持,就是不能與原住民競爭知識專利,同時要利益分享。所以森林經營機構在申請國際森林經營驗證時,在經營活動上對於原住民合法權及慣習權,需無違反破壞的事實證據,若有違反,也要有處置及恢復機制。

2021年9月17日 星期五

永續森林經營發生的二三事...外部知識內化於組織的方式

烏來的瀑布
傳統的組織經營體系,尤其是官僚式的部門,要因應外部快速變化的經營環境(氣候變遷議題、原住民議題、勞工議題等),建立或改善作業程序,以提供新產品或服務,是困難的。常見的是,聘請外部學者、專家採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式的解決外部來的問題衝擊,例如:安排講習會,研討會進行外部知識導入。內部員工有聽半懂、也有聽沒有懂的,反正又不是自己經辦的業務,先應付一下,等長官命令吧。殊不知,組織要應付外部快速變化的經營環境,這樣的觀念,是要改變的。

所以當外部知識導入組織後,整合內化外部知識於現存的作業程序中是必需的。然而要特別關注的是,在內化的過程中,某項作業活動程序的改變,不是僅是該作業活動主辦人的業務,負責撰寫程序書,做成文件而已,而是要以組織內的部門,例如:作業課、育樂課、治山課、及林政課等部門為單位,進行小單位內的作業程序文件討論與意見整合,然後逐步擴展到部門與部門間的資源調整與支援配合。

檢核組織外部知識內化是否到位?只要諮詢一下,某一作業程序書撰寫人,其同部門的同事們,是否知曉該程序書的存在與作業改變的內容,便知該組織經營體系是否會真的改變,而或只是應付應付通過驗證,最終又打回原形,回到傳統的官僚經營體系。

對下一代負責,我們不只是要通過國際森林驗證,而且是要轉變我們的傳統經營成為與國際接軌的永續森林經營。

2021年8月21日 星期六

永續森林經營發生的二三事...國際森林驗證指標的使用 (FSC的生態系統服務聲明)

通過國際FSC 森林經營驗證,是證明森林經營者對於林地經營決策是全面性思考,也就是任何決策均列入經濟、環境、及社會等因素的考量,因此才稱為良好、負責任的永續森林經營。
所以通過FSC驗證林地所生產的林產品與非木質林產品(林下經濟產品),均可獲授權使用FSC商標。同樣地,我們林地申請FSC森林經營驗證,不該滿足在林產品與非木質林產品(林下經濟產品),獲FSC商標使用權,我們應更進一步,依據FSC-PRO-30-006 EN V1-2生態系統服務程序,向社會大眾、利害相關方,在FSC國際官網,透明公開說明並聲明我們的永續經營方式,能促進、維護並提供以下五項生態系統服務。

1. 在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聲明,因為維護生物多樣性的實際價值,提供台灣及全球直接與間接受益外,亦持續提供我們未來下一代受惠。
2. 在碳吸存和儲存服務方面聲明,因為森林能調節氣候變遷,緩和全球暖化,所以可能受益者,除了台灣,還有全球受益。
3. 在森林提供集水區方面聲明:提供附近和/或下游社區用水;提供野生動物或牲畜重要飲用水來源;提供下游農田灌溉用水;提供下游水力發電廠,啤酒廠,獨木舟出租等的組織或公司,作為其產品生產或服務。
4. 在土壤保護方面聲明:永續經營的森林,提供降低洪水(或土石流)、地滑風險功能,以保護社區、村莊,城鎮或城市、主要道路、水庫。
5. 在提供觀光、遊f憩服務方面:提供遊客、觀光客休憩環境,以及旅行社,咖啡廳/餐廳,住宿,遊客中心和商店,自行車/獨木舟經營業者,經營獲利及增加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