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1日 星期六

永續森林經營發生的二三事...國際森林驗證指標的使用 (FSC的生態系統服務聲明)

通過國際FSC 森林經營驗證,是證明森林經營者對於林地經營決策是全面性思考,也就是任何決策均列入經濟、環境、及社會等因素的考量,因此才稱為良好、負責任的永續森林經營。
所以通過FSC驗證林地所生產的林產品與非木質林產品(林下經濟產品),均可獲授權使用FSC商標。同樣地,我們林地申請FSC森林經營驗證,不該滿足在林產品與非木質林產品(林下經濟產品),獲FSC商標使用權,我們應更進一步,依據FSC-PRO-30-006 EN V1-2生態系統服務程序,向社會大眾、利害相關方,在FSC國際官網,透明公開說明並聲明我們的永續經營方式,能促進、維護並提供以下五項生態系統服務。

1. 在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聲明,因為維護生物多樣性的實際價值,提供台灣及全球直接與間接受益外,亦持續提供我們未來下一代受惠。
2. 在碳吸存和儲存服務方面聲明,因為森林能調節氣候變遷,緩和全球暖化,所以可能受益者,除了台灣,還有全球受益。
3. 在森林提供集水區方面聲明:提供附近和/或下游社區用水;提供野生動物或牲畜重要飲用水來源;提供下游農田灌溉用水;提供下游水力發電廠,啤酒廠,獨木舟出租等的組織或公司,作為其產品生產或服務。
4. 在土壤保護方面聲明:永續經營的森林,提供降低洪水(或土石流)、地滑風險功能,以保護社區、村莊,城鎮或城市、主要道路、水庫。
5. 在提供觀光、遊f憩服務方面:提供遊客、觀光客休憩環境,以及旅行社,咖啡廳/餐廳,住宿,遊客中心和商店,自行車/獨木舟經營業者,經營獲利及增加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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