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8日 星期一

永續森林經營發生的二三事...國際永續森林經營(環境價值案例一)

在一日本公路邊坡,發現有一公有成熟人工柳杉林地,約
0.19公頃遭受皆伐,並沒有立即人工栽植針闊葉苗木。據已通過FSC森林經營多年的日本合作社(1,500會員)經理人講述,其會員鄉鎮公部門,實施皆伐的主要目的是要解決長年柳杉林對公路沿線的遮陰,導致冬天公路的結冰,對於車行用路人產生潛在的公共危險。目前未人工栽植苗木,是鄉鎮公部門,為遵守目前造林政策,以天然更新為主,因此不實施人工造林。然而實施皆伐的區域,又鄰近下坡約250公尺的河流,雖然沿著河流兩邊,有保留近10-20公尺寬的稀疏闊葉木林當緩衝區,但皆伐作業後,有可能對於周邊環境價值產生潛在的負面影響。

該合作社會員的經營,符合永續森林經營或是符合FSC準則6.7?

Criterion 6.7. The Organization shall protect or restore natural watercourses, water bodies, riparian zones and their connectivity. The Organization shall avoid negative impacts on water quality and quantity and mitigate and remedy those that occur.

準則 6.7. 組織應保護和復育天然水道、水體、濱水帶及其連結通道。組織應避免對水質和水量造成負面影響,並減緩與補救已造成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