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在2018/7已公布國際通用指標版(FSC-STD-60-004 V2-0 EN) 提供給沒有自行發展國家標準的國家做為永續經營者的參考(俗稱第五版)。雖然台灣自行發展了中華台北版標準(FSC-STD-TWN-01-2023 EN),並經FSC 2023/4/25通過生效。但就稽核驗證的觀點上,這兩版本指標的內容是有所差異的。
例如:在準則2.6的稽核,其重點在經營者有無”抱怨解決及公平補償的機制”運作。因此國際通用版,如下表所示,指標2.6.4重點就在”公平補償的機制”的運作實施(指標是跟著準則走的)。而中華台北版比較強調”補償”需符合或超過台灣法規的"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規定。因此在稽核實務上,組織與勞工需要知道有該補助辦法的存在;組織也要提供一年內的工傷紀錄及相關潛在發生職業疾病預防的勞工定期體檢紀錄,以及符合或超過台灣法規規定的補償紀錄備查。中華台北版的指標,不僅要求工傷或職業疾病要有補償外,還要符合相關法規。更多的兩版本差異請參考https://sustainableforest.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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