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在2018/7已公布國際通用指標版(FSC-STD-60-004 V2-0 EN) 提供給沒有自行發展國家標準的國家做為永續經營者的參考(俗稱第五版)。雖然台灣自行發展了中華台北版標準(FSC-STD-TWN-01-2023 EN),並經FSC 2023/4/25通過生效。但就稽核驗證的觀點上,這兩版本指標的內容是有所差異的。
例如:在準則1.5的稽核,其重點在經營者有無”遵守”適用於有關在經營單位內及從經營單位和/或至第一銷售點之林產品運輸與貿易的國家法律、地方法規、簽署之國際公約和操作規範守則。
因此國際通用版,如下表所示,1.5.2指標重點亦在”遵守”的實施(指標是跟著準則走的),意即無違反CITIES條文,並按條文申請證書。而中華台北版有增加了”維護”最新CITIES物種清單一項,這在稽核員驗證時,森林經營者要注意並提供”最新CITIES物種清單,並確認無任何清單上的物種被採伐與交易,這看起來確實是比國際規定還嚴格。更多的兩版本差異請參考https://sustainableforest.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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