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月前與一位通過國際森林驗證的林業經營者,談到他們單位的某林班地在做撫育作業,竟被利害相關方質疑他們在作業前,沒有做環境影響評估?沒有先確認林地受擾動前是否有瀕危保育野生動植物存在?看來他們單位是遇到住在巷子內,知悉永續森林經營作業的利害相關方。
在永續森林經營觀念下,森林經營者若是準備在林地進行作業活動,就需先評估該活動是否會對林地周遭的社會、環境造成影響,需要將風險降到最低。這些林地內的作業活動,諸如作業課的採伐、造林、苗圃、撫育、作業道整建等作業;治山課的林道、橋樑整建等;育樂課的步道新修整建等,均要考量作業活動對環境、社會的影響,進行必要的預防措施。不僅如此,若作業活動的所在林地,存有潛在可能的原住民或社區的傳統領域,那麼在作業前也得先進行「在自由意願下、預先告知、同意
(FPIC)」程序,以尊重原住民或社區的傳統權利。
永續森林經營與台灣的傳統森林經營方式是不一樣的。永續森林經營是一種全面性思考的決策經營模式,是同時考慮經濟、環境,及社會因素的經營。經營單位的各個階層上至主管下至護管員均要有永續經營的觀念。再三地強調,森林驗證或永續經營並不是某幾個課室、工作站的業務,而是經營單位整個課室、工作站互相溝通瞭解內化永續知識的經營。
所以通過國際森林驗證的經營單位,若不將永續知識內化到各個經營階層,若仍以傳統的經營方式繼續所聲稱的永續經營,那麼未來被利害相關方質疑的作業活動,將持續而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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