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3日 星期三

永續經營的台灣人工林?

國際潮流普遍認為永續性需至少包括環境、經濟以及社會的三個底線(Triple Bottom Line, TBL) (Elkington,1997)。強勢性的永續森林經營是這三個底線要同時提升強化、同時發展;而弱勢性的永續森林經營是犧牲其他底線,成就有些底線。我們的人工林經營應該採用強勢或弱勢永續經營呢?
1997年以來,台灣的森林經營,依據台灣森林經營管理方案,林木經營區的皆伐面積不得超過5公頃。同時超過4公頃面積的皆伐作業,皆被相關公部門有意無意的當作是「開發行為,要求先實施開發行為的環境影響評估,如此致使台灣近20年人工林,若有實施皆伐作業,其面積皆僅4公頃以下。如此為了保護環境底線而實施這樣小面積、高成本的人工林經營,如何達到永續性中的經濟底線呢? 況且還有一個社會底線也要達到呢!
事實上,經營管理=開發(Management=Development)?我個人認為這兩者是不能等同視之,若相同,那麼近20年未曾修訂過的台灣森林經營管理方案,可以改稱台灣森林開發方案
台灣的人工林經營,不應該是以犧牲經濟可行性及/或社會公平正義,只進行環境保護、生態保育的人工林經營。台灣人工林的經營應該是要強勢的永續經營或是弱勢的永續經營?值得我們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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